河南国医学院护理实验中心安全卫生制度(试行)

发布时间:2026-06-01浏览次数:12

一、实验课中使用的药品等由值班教师发放,用后立即送回。课后交回准备组专人、专柜保管。

二、易燃药品使用中远离火源;易腐蚀药品使用中注意不要溅到眼、手、脸上。

三、实验中使用动物按操作步骤进行。不慎被玻璃器材划伤,立即报告老师,并妥善处置。

四、使用各种仪器、设备一定要按操作规程操作。避免仪器设备损坏和人员受伤。除电冰箱外,其他仪器使用后一定要切断电源,关闭仪器小开关。

五、实验后关闭自来水、煤气开关,关好门窗。

六、实验室安全负责人由实验员和各组学生组长共同担任。要求实验前、实验中、实验后严格认真检查安全,以防事故发生。

七、实验室备有干粉灭火器,教师和学生必须学会使用。

八、学生实验室卫生主要由学生清扫和保持。

九、保持环境整洁,仪器、器材、试剂要定位摆放,做到无灰尘、无污染。

十、实验用药品试剂不要洒到实验台面上和地上,药品使用中防止相互混合。

十一、不许向水池内乱扔火柴杆、碎纸、废胶布等实验用废物。不许随地吐痰、乱扔污物。

十二、用过的玻璃器材要随时清洗干净,放回原处。

十三、实验完毕,将实验台面擦干净,实验台器材、药品要摆放井然有序。

十四、值日生负责清扫实验室卫生(地面、天棚、玻璃窗)

十五、垃圾和动物尸体一定倒在指定地点。

十六、实验后要认真洗手,保持个人卫生。